近日,山西、广西、福建、四川、广东等地公安机关发布招聘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可放宽学历、优先录用。战友们,不要错过!


大同市公安机关2026年度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其11个配套制度相关规定,结合大同市公安局监察勤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全市公安机关本次计划招聘300名辅警。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大同市公安机关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0月至2008年10月出生)。以上日期均包含当月,具体各岗位年龄要求以岗位表(附件1)为准;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报考人员为2026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人员,其毕业证书须在公告日以前取得;
5.截止公告日,户籍地应为岗位表中各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具体各岗位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其中:报考人员为2026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户籍不在本地且在学校集体户的,其生源地应符合岗位表中户籍要求);
6.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表报考职位中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退役士官和士兵报考辅警的,其学历可以为高中(中专),但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在校学生;
12.有纹身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报考,需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6日9:00至10月30日17:00。
报名网址:https://bm.sydwzp.org.cn/dzsys/26dtfjzp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通过浏览器登录报名网址,填写并提交报名登记表,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照片不使用修图软件、确保清晰)。报考人员须将各学历阶段专业、户籍地等个人信息填写完整。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人员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招聘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026年10月27日至10月30日,每日上午9:00左右在报名网站“公告通知栏”中公布1次各岗位报名情况。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大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2.资格初审
时间:2026年10月26日9:00至10月31日17: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10月30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10月30日17:00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提交资格初审、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6年10月26日9:00至10月31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综〔2023〕2号)规定,笔试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自行下载打印《大同市公安机关202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至少3份),以备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时使用。
4.报考人数要求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2倍以上。达不到比例的要核减并调整招聘名额,核减后的名额向同用人单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最高的岗位依次调整。调整后在大同市公安局网站(gaj.dt.gov.cn)—公示公告栏目发布变更公告,同时告知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11月3日9:00至15: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名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11月3日9:00至16:00。网上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改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名。放弃改报名及改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5. 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6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4日9:30。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用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至少5份)。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本公告后咨询电话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准考证,以备笔试、体测、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使用。
6. 减免考试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先在网上缴费,缴费后于2026年11月2日到大同市人力资源考试鉴定中心(0352-7930260)现场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确认手续,待现场确定符合减免条件后,报名费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二)笔试
1.科目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按照两科各占50%的比例合成,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2.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1月14日9:00至12:00。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等参加考试,自带黑色碳素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严禁将手机、蓝牙耳机、智能穿戴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手表、手环、眼镜)等具有通信、存储、记录(含拍照)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考场(座位)。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招聘领导组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考生可于11月中下旬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三)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在大同市公安局网站(gaj.dt.gov.cn)—公示公告栏目发布公告。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若末位2名或以上笔试成绩相同,同时进入体能测评。人数未达5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参加体能测评,个人测评成绩当场告知。未按指定时间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合格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体能测评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3个项目,凡其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合格标准及实施规则见附件3。
请考生提前进行体能训练,做好体测准备,体测时要量力而行,避免受伤。
(四)资格复审
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末位2名或以上笔试成绩相同,同时进入资格复审。不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大同市公安局网站(gaj.dt.gov.cn)—公示公告栏目发布公告。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和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户口不在本地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生源地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迁出证明)、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退役士官和士兵还须提供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经资格复审后,未达3倍比例的,从同岗位体测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仍不足3倍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大同市公安局网站(gaj.dt.gov.cn)—公示公告栏目发布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全程录音录像,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加分和总成绩
根据《山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通过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环节后参加面试,总成绩加1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2名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相同时,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仍相同的,则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总成绩在大同市公安局网站(gaj.dt.gov.cn)—公示公告栏目发布公告。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和考察有关事宜在大同市公安局网站(gaj.dt.gov.cn)—公示公告栏目发布公告。
1.体检
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体检在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 考察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通过函调、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不按规定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结束后,出具书面考察报告。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在大同市公安局网站(gaj.dt.gov.cn)—公示公告栏目发布,公示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岗前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试用期6个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评定层级,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存放,便于签订劳动合同后核查、转递。如因聘用人员未按有关规定执行导致人事档案无法有效转接的,责任自负。
3.补充聘用
为满足工作需要,节约考试资源,根据岗位空缺情况适时组织补充聘用工作。补充聘用人员范围为完成面试环节未被聘用的考生。因招聘辅警离职,出现同岗位空缺的,自此次招聘首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日起(含公示期)一年内,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经招聘领导组研究,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大同市公安局网站(gaj.dt.gov.cn)—公示公告栏目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通畅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四)考生应如实报考,按要求参加考试,服从考务安排。对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五)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公告由本次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352—2020700、0352—6135869
咨询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平果市公安局2026年度
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公安业务工作需要,平果市公安局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2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平果市公安局202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热爱公安工作,服从工作安排,纪律观念强;
4.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6年10月16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0年10月16日至2008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自愿服从市公安局统一调配工作;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违反国家出入国(边)境管理制度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酒驾、醉驾、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凡被平果市公安局聘用后在试用期未满因个人原因辞职的,两年内不得报考;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人员自愿报考。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平果市公安局政工室326室(平果市马头镇龙江路222号)。
3.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居民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毕业证书;④毕业证明或学历证书备案表(高中、中专等学历须提供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驾驶证、退役军人退伍证等;⑥近期底小二寸免冠证件照4张(背面写上姓名);⑦填写好的《平果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上所提供的证件材料需审核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4.资格审查。依据公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为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考生提交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招聘条件且提交材料齐全的,经审核后为报名成功。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者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由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报考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不收取考试费。
(一)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入围笔试人选。采取集中闭卷考试、统一阅卷方式开展。笔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见附件3)。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
对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试共设三个项目,具体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参加体能测试三项均合格的,可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的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试结果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试,签订《自愿参加体能测试承诺书》;如不能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在笔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面试;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由公安局统一对考生进行调剂,考生参加调剂后的职位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运用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仅本次考试有效。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一)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体能测试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以此类推。
体检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须按规定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二)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市公安局对其进行政治考察。重点审查政治考察对象及其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是否具有不得聘用为辅警的情形。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出现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情形的,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政治考察人选。
(三)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西百色平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签订聘用合同
1.对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3.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由平果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聘用,并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否则不予聘用。
六、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辅警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2.聘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现行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包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费用,不包含单位应缴费用)。
七、其他要求
(一)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进行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严肃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3.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4.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5.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6.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面试的;
7.故意扰乱考点、考场以及其他招聘工作场所秩序的;
8.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9.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
10.在招聘考试环节中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并给予清退。
(三)保持通讯畅通。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平果市公安局政工室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或不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平果市公安局政工室,0776-5886043。
监督单位:平果市公安局督察审计大队,0776-5886014。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2026年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人员为履行《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辅助性警务职责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事业编制身份。招聘人员工作地点在广州市黄埔区。本次招聘岗位共设置2个,计划招聘人数8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工作安排,能适应一线辅助执法和24小时值班备勤。
(一)年龄要求
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10月22日至2008年10月21日期间出生)。
(二)学历要求
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适当放宽至高中(含职高、中技);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三)身体条件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无心脏病或其他急发性重大疾病;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服从组织分配及工作安排,能适应轮值班、夜班和节假日值班等工作模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全日制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及体能测评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1日(星期三)至10月23日(星期五),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3.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志诚大道333号。
(二)应聘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1.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个人征信报告(广东征信预约微信小程序预约打印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打印);
5.社保记录复印件一份(如曾经有购买记录的);
6.退出现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军人需要提供);
7.近期彩底小一寸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及电子照片。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将资料复印件按以上目录顺序进行排列。每一张复印件上需写上“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手写签名。资料原件在报名现场核验完成后退回,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项目。报名的考生,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包括三个项目: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每个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测评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评采用达标制,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不设缓测、补测,达标标准详见《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附件3)。
2.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报名当天同步开展体能测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志诚大道333号。
(四)报名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接受委托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应聘人员需详细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因填报信息不全或错漏导致报名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3.应聘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资料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岗位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前。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6.对填报虚假报名信息,提供不真实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以及在测评、考试、体检等环节作弊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流程
考试包含笔试、面试两项。资格审核及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采取闭卷形式,主要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相关知识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籍。笔试客观题部分采用机读卡答题,请应聘人员自带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擦。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准考证打印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未达60分,视为笔试不合格,不进入后续环节。笔试成绩另行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者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如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成绩相同的,并列入围)。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工作责任感、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60分,视为面试不合格,不进入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准考证打印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主考官评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情况另行通知。
五、体检、心理素质测评、政治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无理由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应聘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二)心理素质测评
体检当日开展心理素质测评。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97号),现场参加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辨识应聘人员是否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重要参考。无理由未按时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政治考察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包括拟聘人员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的违法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其中,对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不得聘用。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应聘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公示
考生经各环节考核考察合格后,根据招聘计划需求人数,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发布聘用公示,并依规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一)出现体检、心理素质测评、考察等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以按照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将进入面试环节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纳入后备人才库,自本次招聘完成后起算,1年内如相应岗位出现空缺,将视情况开展递补。
八、劳动合同、培训
(一)签订合同
按相关规定与应聘者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或岗前培训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相关培训
入职后需接受15天全封闭岗前培训;在职期间每2年须参加一次15天全封闭集中轮训。
九、福利待遇
按照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按不低于80%发放。
十、其他事项
(一)应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请广大考生理性报考,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三)因本次招聘涉及体能测评,考生考试前应针对考试项目做好相关准备(含运动装备、身体调试等),避免受伤及其他风险,有高血压、冠心病、心脏疾病、因剧烈运动可能诱发疾病复发或不适合剧烈运动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否则后果自负。
(四)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在考试环节随身携带,证件不齐或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
咨询电话:020-82136205 020-82136253
咨询时间:逢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东山县公安局2026年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6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统一招聘条件和程序,严格选拔聘用。
二、招聘岗位
详见《东山县公安局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工作职责
履行《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和管理。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福建省内户籍;
2.拥护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并具有相应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安排,能够接受24小时轮值、封闭式管理;
3.男性,身高1.75米(含)以上,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0月至2008年10月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外形缺陷,无文身,体表无明显大面积疤痕,无口吃,无传染病,无心脏病,无手术后遗症,无精神病史;
5.无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达到4.9(0.8)以上;
6.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备摩托车驾驶证(D证、E证)
8.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院校或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等具有国家和本省规定优先情形的。
(二)考察政审要求(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8.现为东山县公安局辅警的;
9.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汇泉四路101号东山县公安局门岗处,联系电话:0596-5787010。
2.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报名时段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
3.材料提交。①经签名确认的《东山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白底彩照4张;③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和相关证书原件(现场比对后归还)及复印件(A4规格)各一份,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资料页;④提交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⑤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证明1份(自行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查询结果用A4纸打印并签字)。
注意:按上述顺序夹订好提交审核。
4.报名须知。报名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公告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应聘者的毕业证书、专业资质、退伍证等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前取得。
5.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照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信息与职位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审核时间一般为报名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
(二)政治联审
由东山县公安局组织对应聘者进行政审考察,发现有违反本《公告》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情形之一的,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人选的确定:按通过政治联审的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①纵跳摸高≧265厘米,当场测试不超过3次;②1000米跑≦4′50″,当场测试1次。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考试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体能测试前,应聘者应确认自己身体状况能够参与体育活动,如果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引起的意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笔试
1.笔试人选的确定:按通过体能测试的人数进入笔试。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没有参加笔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者对时事政治、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以及公安知识的了解掌握情况,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按通过体能测试的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是以问答的方式了解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者能否胜任所报考岗位,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当场公布,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三项,体能测试只区分合格或不合格,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或面试低于合格线的不得聘用。总分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体能测试成绩均相同,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加试。
(七)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总成绩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的标准及依据。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应聘者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注意:因工作性质特殊性,有文身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八)人员确定
根据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者,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照总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选。若因体检不合格、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出现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调剂。
(九)聘用公示
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为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新招聘辅警入职后3个月内有辅警离职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按照现有相应岗位辅警工资待遇执行。
2.拟聘用人员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半年,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三年一签,个人现实工作表现良好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3.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试题等,误导应聘人员的,均与东山县公安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应聘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可关注“东山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或者由招聘单位以一定方式告知。考生在招聘过程中要确保通讯畅通。
5.应聘人员住宿、体检、交通费用自理。
6.以上所设数字均含本数。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山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资中县公安局关于2026年招聘
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内江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内江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规定,在批准的警务辅助人员用人计划和用人额度内,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资中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人员为履行《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辅助性警务职责的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事业编制身份。工作地点在内江市和资中县,具体分配地点、工作时间根据任务安排确定,需长期封闭式管理、值守夜班。本次计划共招聘33名(其中男性23名,女性10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法纪观念强。
2.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即出生时间在1990年10月19日至2008年10月19日之间,均含当日。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工作能力或专门技能。
4.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妨碍正常履行职责的疾病或者生理缺陷;具体体检项目及标准以本公告第五部分规定为准。
5.男性报考人员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及以上。
6.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本人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的,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或者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有吸毒史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因违法犯罪正在接受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的,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诈骗、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
11.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报名具体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资中县公安局三楼政工室(资中县重龙镇下大东街55号)。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得学位的需提供学位证)、退役证(退役军人需提供)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白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如实填写并提交《资中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大专及以上学历信息原则上应能通过学信网核验;高中、中专学历按照毕业证书及档案材料核验。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在报名后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现场发放准考证;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应当场或者一次性告知原因及需补正材料。因本人未领取准考证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拟聘用人员应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未解除或者终止导致无法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不予聘用。
(四)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2:1。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可根据批准的招聘计划和报名情况调减招聘名额、合并职位或者取消该职位,并在资中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公告。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四、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笔试、体测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体测成绩只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的依据。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闭卷,满分100分),考试范围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24年2月8日发布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为参考,内容主要涵盖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方面,均为客观题型。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二)体能测试
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试,时间拟定为笔试当天的下午(具体时间笔试当天上午通知),地点在资中县重龙镇东林体育场。
若有特殊情况调整,由资中县公安局确定后予以告知,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男生:1000米跑、立定跳远、纵跳摸高。女生:800米跑、立定跳远、纵跳摸高。《体能测评项目及合格标准》详见附件2,三项达标即为合格。
体能测试结果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测试结果不复测、不补测;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体能测试合格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职位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明确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因面试缺考等原因,造成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4.面试成绩公布:考试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考生考试总成绩在资中公安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五、体检、心理素质测评及考察
(一)体检、心理素质测评
1.各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任有1项不合格者,均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评费用由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收取,相关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
3.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的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4.除按规定应当场或者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1次复检,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放弃。心理素质测评不复测。
(二)考察
体检、心理素质测评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录用人民警察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照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资中公安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产生的缺额按照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人员的确定规则等额递补。监督电话:0832-5531012。
七、聘用
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与资中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因聘用人员自动离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由资中县公安局视情况按照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人员的确定规则等额递补。
八、待遇保障
(一)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合格后正常履职并考核合格,按照资中县公安局现有相同岗位辅警薪酬标准执行。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必要的执勤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等;
3.统一购买“五险一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期组织健康体检。
九、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职关系的,应当依法依规回避。
十、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若电话通知事项,1日内3次电话无法取得联系,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本公告由资中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2-5531016。

来源“国家退役军人课堂”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