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优待金城乡统一
国企定向招聘军属
军人子女入学优待升级
……
7月24日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新修订的《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
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部法规的前身
是1996年通过的
《福建省拥军优属若干规定》
全国第一部双拥工作地方性法规
这次修订都有哪些亮点
一起来看看!
↓↓↓
部队出行更通畅
新《条例》明确将乡镇、村通往部队驻地重要军事设施的进出道路纳入公路发展规划编制报相应人民政府批准,并同步建设这一规定从制度上保障了部队出行的“最后一公里”优待金城乡统一新《条例》规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行城乡统一标准过去,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不同此次修订消除了这一差异让农村籍义务兵家庭享受同等待遇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升级新《条例》细化了军人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优待对烈士子女、艰苦边远地区军人子女等给予更优惠的教育保障此前,仅2024—2025学年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已优待1977名军人子女就读优质学校各地按就近、就便原则优先安排此次以法规形式固化下来保障力度进一步升级军属就业更有保障针对随军家属就业安置难题新《条例》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在新招聘职工时应当按照用工需求安排一定名额用于招聘随军的军人配偶用人单位招聘时同等条件下对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军人配偶应当优先聘用探索建立军人父母养老服务保障机制新《条例》探索建立军人父母、军人配偶父母养老服务保障机制引导、促进各类养老机构为其提供便捷、优惠的养老服务这一探索性条款回应了军人家庭最牵挂的养老问题法律援助门槛降低新《条例》扩大法律援助对象和范围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可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同时,新《条例》还完善了军人激励表彰体系新增科技拥军、教育拥军健康拥军等内容1996年全国第一部双拥工作地方性法规《福建省拥军优属若干规定》在福建诞生2011年修改为《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2018年作了修正2026年这部法规再次修订进一步健全了拥军工作机制完善军人激励表彰体系着力解决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等相关权益保障问题福建的探索再次为全国双拥工作法治化提供了“福建样本”新《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转发给战友们以法之名,致敬最可爱的人!